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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青春主持召开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二次主任会议

决定于12月24日召开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2020-12-22    来源:张家口市人大常委会 【字体:  打印

12月22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十二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青春主持,副主任武凤英、蒋书钢、郝富国、戎均文,秘书长乔军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程蔚青,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靖,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委室主任、常委会专职委员,市政府办公室及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初审了市政府关于市长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拟免职人员的议案、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院长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拟任免职人员的议案,初审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关于批准张家口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部分计划指标调整方案的决定(草案)、关于批准张家口市2020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定(草案)、关于市政府办理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研究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张家口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及条例二次审议稿、市人大财经委关于张家口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部分计划指标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报告、关于张家口市2020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报告,法工委关于2020年度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决定将以上事项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

会议研究了关于制定《张家口市永定河流域生态保护条例》《张家口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张家口市动物防疫条例》《张家口市历史街区保护条例》《张家口市长城保护条例》5部地方性法规的立法调研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秘书长徐元斌就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安排作了汇报,主任会议决定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12月24日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