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27日张家口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马砚生为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刘 巍为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实施庭庭长;
董一凡为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韩 涛为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范新宇为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何燕芬(女)为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焦志华为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刘馨宇为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牛 洁(女)为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刘玉博为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实施庭副庭长。
免去:
刘存刚的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高向东的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耿淑君的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刘 巍的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实施庭副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