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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八次会议

2018-01-18    来源:张家口市人大常委会 【字体:  打印

决定于2018年2月5日召开市十四届人大第三次会议

李青春主持

1月18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举行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市政府市长提请的人事任免职议案,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张家口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青春主持会议,常务副主任郭江,副主任武凤英、蒋书钢、郝富国、戎均文,秘书长乔军及委员共30人出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卢峰请求辞去市政府副市长的决定,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姚爱国所作的关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拟决定任免职人员议案的说明,拟决定任命人员与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并作供职发言。会议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新任命的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吴向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许建斌、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张仡等三位同志向宪法宣誓。

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市政府关于2017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听取审议了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关于2017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2017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办理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政府办理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蒋书钢所作的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确认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417名。

会议决定于2018年2月5日召开张家口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秘书长高忠孝所作的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议程和日程(草案),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召集人、主席团常务主席、大会执行主席、大会副秘书长等各项名单(草案);表决通过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关于议案截止时间的决定(草案)和关于提名候选选人截止时间的决定(草案);审议通过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姚爱国,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靖,市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于先兴,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市人社局主要负责人以及与议题相关的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