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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调研组调研我市社会治安综治和道路交通安全“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

2018-06-25    来源:张家口市人大常委会 【字体:  打印

6月19日至22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司委副主任委员,省党史研究室主任张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司委委员,省总工会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刘书为,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司委委员,共青团河北省委副书记、党组副书记商黎兵一行的调研组到我市调研社会治安综治和道路交通安全“一法一办法”实施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郭江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深入到市综治中心,经开区开发区社区,市交警一大队,沽源县交警指挥中心、县交通局治超站、县综治中心、草原天路建设等地,就实际情况展开调研。同时,调研组还听取了市、县两级综治办、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实施情况及修改建议的汇报,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一线道路交通人员、交通参与者、研究者、人大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听取对修改道路交通安全“一法一条例”的意见和建议;听取部分综治成员单位、企业、学校、行政村、社区、人大代表、群众代表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和建议。

调研组认为,我市在社会治安综治和道路交通安全“一法一条例”实施工作中,所取得的成效是值得肯定的,相关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所付出的辛勤努力和汗水也是有目共睹。调研组指出,工作中要进一步资源整合,激发综合体系的活力,注重基层建设,源源不断从人民群众中汲取力量,将难点在基层解决;同时全社会要形成开放共治局面,打造命运共同体,化解矛盾,不断完善网格化建设,注重民意的收集,形成联防、联动、联治,全面提升应对各类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调研组强调,从广度来看,社会治理面临着一系列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要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全面提升防范应对各类风险挑战的水平,凝聚合力,确保人民安居乐业,长治久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属地管理,党政同责,地方党委要研究重大问题,抓好落实,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社会参与,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要把各种资源联动起来,激发各方面的活力。统筹各部门在网格化管理中的职能,对网格里的数据进行分析,当好千里眼和顺风耳,运用新的载体和手段,开创群防群治的新局面。要注重开放共治,以开放的架构,加强基层工作,创造祥和有序的氛围和环境。同时,全方位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转型升级,坚持依法治理、源头治理、改革创新、协同共治,不断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治理社会化、法制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保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营造平安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提高群众绿色出行的意愿,依法处理各种交通违法行为,强化重点车辆源头管理,努力将交通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