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会议报道 > 常委会会议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六次会议

​ 决定于2019年1月23日召开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2018-12-28    来源:张家口市人大常委会 【字体:  打印


12月28日,张家口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补选了省十三届人大代表,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办理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情况的报告,审议和表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政府办理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青春主持会议,常务副主任郭江,副主任武凤英、蒋书钢、戎均文,秘书长乔军及委员共33人出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决定于2019年1月23日召开张家口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蒋书钢所作的关于主任会议提请补选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的说明,补选了3名省十三届人大代表。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办理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情况报告的报告。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和闭会期间,市政府共收到市人大常委会交办的代表建议212件。所有建议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答复,办结率达100%,实现走访率100%,满意率达99.1%。

会议审议和表决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政府办理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郭英,市中级法院院长王靖,市检察院检察长张华,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王秉冬,市政府办公室的主要负责同志,驻会的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及涉及议题的相关部门人员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