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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贯彻实施《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张家口承德地区草原生态建设和保护的决定》初见成效

2020-08-06    来源:张家口市人大常委会 【字体:  打印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张家口承德地区草原生态建设和保护的决定》颁布后,张家口市人大常委会采取组织专题视察、执法检查、审议专题报告等一系列措施,推进《决定》全面贯彻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市县林草部门通过悬挂标语、发放资料等方式,广泛宣传《决定》,6月份开展了草原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月活动,提高了群众保护草原资源的法律意识。二是推进休耕种草工作,流转耕地面积181.42万亩,种植饲草作物、中草药和补播牧草,带动草产业发展和生态保护。市委市政府成立坝上地区休耕种草指挥工作领导小组,县区成立工作专班,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和推进休耕种草工作。三是强化政策保护,印发了《张家口市坝上地区退耕种草实施方案》《张家口市基本草原划定工作方案》《加强草原生态保护构筑生态安全屏障工作方案》等,为全市草原生态建设扎实推进提供政策依据。四是严厉开展执法,组织开展了“绿卫2019”森林草原执法专项行动和“亮剑2020”打击整治专项行动,明确执法重点,依法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草原资源违法犯罪行动,侦破2起非法占用草原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人。五是加大监督力度,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就贯彻实施《决定》情况和坝上180万亩休耕种草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视察,深入张北县和尚义县多个生态项目区实地查看,召开座谈会听取情况汇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的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建议。六是实施草原生态建设与保护工程,全市完成基本草原划定565万亩,完成京津风沙源二期工程暖棚建设20万平方米、青贮窖8.8万立方米、贮草棚6.4万平方米,提高了项目区内的植被盖度、牧草产量、草群高度和优良牧草比例,完成退化草原生态修复49.57万亩,强化草原管护机制,落实《张家口市禁牧条例》,开展草原禁牧、休牧、轮牧工作,加强草原病虫鼠害监测、预警、防治和草原防火工作,全面推进草原生态建设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