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首都上游河道和水库管理的规定(草案)》已经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初次审议,法工委结合初审意见对草案进行研究并作了修改。
为提高立法质量,现就草案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请将修改意见以书面材料或电子邮件的形式,于9月18日前反馈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修改意见请注明哪条哪款,如何修改,修改理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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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张家口市首都上游河道和水库管理的规定(草案)》
张家口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9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