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已经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初次审议,法工委结合初审意见对草案进行研究并作了修改。
为提高立法质量,现就草案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请将修改意见以书面材料或电子邮件的形式,于7月8日前反馈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修改意见请注明哪条哪款,如何修改,修改理由等。
联系人:李晓光 王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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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张家口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